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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金饼从形状上看,很容易使人联想到西汉的金饼。的确,尽管时代差距很大,但两者之间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。唐代金饼仅在山西省平鲁县屯军沟唐代窖藏出土,一共4件。从实物看,唐代金饼制作极为粗糙,无铭文,形状似圆非圆,背面低凹,成色仅80%,而且4件金饼大小重量不同,其中一件有被使用过的痕迹,是典型的称量货币。据说这种金饼又叫坛子金,铸造方法简单,是将熔化了的金倒在坛子里铸成。
唐代银饼则极具特色,已开始规范制作,其上凿刻或墨书铭文,内容涉及铸造部门、人员、重量、年月、白银来源、官员职务姓名、工匠名等等,如“怀集县开十(开元十年)庸调银十两专知官王问乐典陈友匠高童”。从银饼铭文内容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当时的白银已被应用于租庸调、税口银、市场税收等赋税方面。
1970年西安南郊何家村出土银饼22件,其中4件刻有铭文,内容分别是:“涛安县开元十九年庸调银十两专知官令彭崇嗣典梁诲匠王定”,“怀集县开十(开元十年)庸调银十两专知官王问乐典陈友匠高童”两种。这4件银饼系庸调税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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庸调十两银饼 录《中国历史银锭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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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税十两银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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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元780年,在唐德宗推行二税法前,全国基本上是实行以丁身征税对象的租庸调制。每一成年人,每年要交纳粮食两石,这是租;交纳自产的绫、绢、施各两丈,如果是布还要加1/5,这是调。每丁每年服役20天。如果不服,则要每天缴纳三尺绢,这是庸。庸调一般用布帛交纳,不用白银,只有产银和用银的岭南等地,每年才用白银交税。怀集县、洊安县属岭南道广州,是产银用银的地区,用银纳税合情合理。唐开元、天宝开始,租庸调制遭到破坏,统治者想尽办法搜刮民脂民膏,把庸调所收之布帛,折变成轻货,运到京城国库,这就是“变 |
造”制度。可见,洊安、怀集出土的4件“庸调银” 银饼,应该是洊安、怀集两县的庸调布帛,折变为银,铸造成饼,送交到京城国库的东西。
同时出土的还有铭文为墨书的12件银饼,铭文内容为“东市库郝景五十二两四钱”“东市库赵忠五十两半”等。东市是长安城著名的商业市场之一,当时在长安有东西两市,并在东西两市设京都市令和平准令等官员管理市场。“市令”是管理市场的官员,平准令是平抑物价、监督物价的官员。显然,东市库银饼是东市平准库之物,也有可能是官营商铺交纳的税钱,兑换成银,铸成银饼。
同年,洛阳隋唐宫城遗址出土银饼一件。形制与西安何家村出土的庸调银饼相似,刀刻的铭文内容为“通州税口银纳官朱义云二十三两”。“税口银”是地方政府将征收来的口税折换成银,上缴到京城的税银。“纳官朱义”即主管纳税的地方官员朱义。“通州”属山南道,位于四川达县。这件银饼就是通州上缴京城国库的税银。
这件银饼和何家村4件银饼一样,铭文都是用刀刻的。唐代政府规定,各地收缴赋税,要先由卿、御史等官员监督核对尺度斤两等,再入库房,同时在将要入库的物品上,写上交纳的州县名、日期,以便区别优劣和新旧。一般物品尚且如此,赋税银饼更是不能例外。曾见过一件一两银饼,铭文是“天宝十年税山银专知官彭崇嗣等”,系刀刻,很值得怀疑。(共1261字)
【引用信息】李晓萍 著.金银流霞:古代金银货币收藏.杭州:浙江大学出版社.2004.第8页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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